【本報訊】一名七旬老翁涉嫌性侵犯十四歲孫女,昨在荃灣法院被控企圖強姦罪,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押後時指出,女事主名義上為被告的孫女,但沒有血緣關係,因其母嫁入被告家門時已懷有身孕,胎兒為女事主,恐防被告會騷擾證人,故反對保釋。裁判官考慮被告體弱多病,准他以現金及人事各五萬元保釋,案件押至十月十七日再提訊。 記者:陳浩義
七十八歲被告,為退休木匠,控罪指他於○二年十一月至十二月間某日在青衣一個公屋單位,企圖強姦一名十四歲女童。控方申請將案押後,以待律政司法律指示及警方進一步調查。案情透露,案發時被告着令女事主脫去內褲,對她進行口交,繼而用手指插下體,並企圖強姦,但不成功,復要求女事主替其手淫。
主控官在庭上指出,女事主名義上雖為被告的孫女,但兩人其實並無血緣關係,因女事主的母親當年與被告兒子結婚時,已身懷胎兒(即女事主)。
主控官續稱,女事主現已被送往保良局,入住宿舍,當局並已向法院申請保護令,將她交由保良局照顧。鑑於案情嚴重,以及恐防被告會干擾證人,故反對其保釋。
律師申請保釋時表示,被告出生於內地順德,他於七四年來港生活,育有五子兩女,七名子女乃由他一手撫養成人。女事主的母親當年與被告兒子結婚時,已暗結珠胎,其子後來知悉該名女兒並非自己骨肉,便一直長期居於內地,而女事主的母親與被告家人關係甚差。
律師續稱,年紀老邁的被告體弱多病,他患有鼻咽癌、痛風症及白內障等病症,其妻於兩年前逝世,對他打擊頗大,病情亦出現惡化,也不知被告會否捱得到該案開審。
律師並指出,被告沒有案底,且不會干擾證人,加上女事主現已入住保良局。被告現由其中一名兒子照顧,不會棄保潛逃。而本案頗多疑點,且屬一面之詞,希望法庭可批予被告保釋。
案件編號:TWCC299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