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俊華第一個學位是在美國麻省理工念建築,第一份工是做建築師;他補充,不單是建築師,而且是「Carpenter(木匠)」。
是紐約的環境氣氛,令十三歲移民到美國的曾與建築結緣。他說:「紐約有好多博物館,而且很優惠學生,幾塊錢可以買一張通行票。我每星期六都會逛博物館。」「我覺得建築是最完美的。好的建築師,不但要懂工程、科學、數學,還要有美術觀和掌握顏色。」
他對宏偉大建築物沒有太多興趣,反而鍾情住宅。他特別迷Wright,尤其傾倒Wright一九三六年的作品FallingWater(落水山莊)。曾俊華說:「FallingWater,在細瀑布下建了一間屋,好特別。」
畢業後,曾俊華在美國找到一份建築師的工作。他驕傲地說:「不是每一個建築師都會做Carpenter(木匠),但我當時由削木樁開始,自己打樁,建成一間屋。但我對後期裝修不是太懂,所以這部份工作會請人做。」他記得有一次,建造屋頂時,天氣太冷,每十分鐘要由煙囱吊下屋內取暖。
「我在大學的老師教,如果你自己沒有做過,你設計的時候永遠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可以做到,某些材料是否可以用。我一直記着,影響很深。」大學老師還教他,建築物應該先決定功能,才決定外觀;他同樣記到現在。因此,在香港眾多建築物中,他最有好感的是滙豐銀行總行。
「很多樓宇都是四四方方一個box(盒子),因為地積比率,樣樣用到盡。但建築物應該從功能出發,決定不同空間的用處,例如這兒用來睡的,那兒用來工作的,再按需要做它的外觀。滙豐銀行便是從功能出發。它最低一層,故意留空,是讓人行走的通道。這樣大的建築物,如果四四方方一個盒,要人繞過它走,太不方便人了。」
曾俊華也記得,他在美國的一位朋友,當時有一間屋,每過一段日子便會讓大家重新設計他的屋,然後按設計改建。他覺得一間屋應該經常按主人生活調整而有變化。
他原本以為當建築師是一輩子的事,但由於顧客經常是「richpeoplewithpoortaste」(品味差的有錢人),全部要他按着家居雜誌《Betterhomeandgarden》的俗氣圖片倒模,令他「好難啃,真係做唔落」,當另一個機會來到,便轉工他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