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儲存200張不雅照片<br>偷拍裙底春男子囚七天

手機儲存200張不雅照片
偷拍裙底春男子囚七天

【本報訊】內置有數碼相機的手提電話近年大行其道,但一名準備在台灣升讀大學的印尼籍青年,來港旅遊期間,竟濫用手機的拍照功能滿足其不軌企圖,在超級市場偷拍女士裙底春光,當場失手就擒後,警員更發現其手機儲存超過二百張的裙底照片。青年昨在北九龍法院認罪,被判即時入獄七天。

警方監視清洗照片
涉案印尼籍被告Haryanto,二十四歲,報稱職業印刷工人,他被控於本月十八日,在旺角彌敦道荷李活中心地庫惠康超級市場,利用諾基亞7250手提電話偷拍兩名女子的裙底,觸犯在公眾地方作出不雅行為。
控方不反對將手機交還被告,但向法庭申請他必須在警方監管下,將手機記憶體中二百多張照片清洗,獲裁判官批准。
辯方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以學生身份來港旅遊四天,原定本月十八日乘航機返回台灣,繼續學業。他在台灣修讀中文,準備升讀大學。律師續稱被告現已感後悔,請求法庭予以輕判。

五分鐘內拍攝兩女
案情指出,事發於下午四時許,被告現身案發的超級市場,職員看見他步近兩名站在貨架前的女顧客,利用手機在她們的裙底拍照。職員遂上前制止及報警。警員到場調查,檢視被告的手機,發現內裏攝有兩名女事主的裙底照片,並根據手機的紀錄,該兩張照片乃於五分鐘之內拍攝。
此外,警員並發現手機儲存有二百多張其他女士的裙底照片,於是以遊蕩罪將他拘捕,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未得兩名事主的同意下進行偷拍。
案件編號:NKCC6447/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