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妻來港產子 受聘帶毒闖關<br>判囚毒販獲准吻別四月兒

為妻來港產子 受聘帶毒闖關
判囚毒販獲准吻別四月兒

【本報訊】男子為安排內地妻來港產子,受毒販利用,攜價值二十萬元海洛英從羅湖過關,事敗被捕。昨日他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八年,但法官已考慮到其子誕生不久,既額外減刑,亦讓他在懲教員監管下,抱抱年僅四個月大、從未見過一面兒子。

有多次案底曾坐監
當犯人檻內的被告林乾發,從懲教員手上接過妻子遞來的男嬰時,即不斷跟孩子說話,逗弄其小手,親吻其額頭,抱了好一會,再吻其額,始將孩子交回懲教員,一臉戀戀不捨。他又着妻子不要哭,而孩子眼珠溜轉,容色自若。
三十七歲的林乾發早前承認一項販毒罪。辯方指他過往有多次毒品案底,上次出獄後,已立心改過,返內地娶妻及找工作,但妻子懷孕後,他因無工開,沒錢安排她來港產子,結果迫不得已,受人唆擺運毒。
高院法官湯寶臣昨判案時指出,很多人都生活困難,被告說要改過,但一遇困難,便以從前的不法手段賺錢。他既有困難,便不應勉強帶妻子來港。「被告及其妻子認為香港好,才會想在香港生育下一代,被告卻為賺錢,毒害香港市民,不值得同情。」法官說。

人道理由官准減刑
法官基於人道理由,考慮被告的孩子剛出生,將原判八年零八個月,減至八年,並批准被告在懲教員監管下,抱抱孩子。
案情指,被告於今年三月十一日早上,在羅湖入境大堂,被海關人員截停,帶到房間搜查。被發現風褸袋內,有一小包疑是毒品的粉末,褲袋內亦有三片藥片,其中一片已碎。經過化驗,粉末證實含二百八十克海洛英,市值二十萬六千元,藥片則是俗稱「十字架」的鎮靜劑咪達唑侖。被告向警方承認,他替友人「阿明」,由內地帶毒品回粉嶺給他,事成可獲三千元酬勞。
案件編號:HCCC18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