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透視:僱主及成員的權利與義務

積金透視:僱主及成員的權利與義務

不經不覺,強積金已經推行了接近三年,相信僱主及成員對一般的行政程序都已十分熟悉,但他們可能未必清楚其在強積金法例之下所賦予的權利及所須履行的義務。
由於強積金是一項長遠的退休保障計劃,故不論僱主及成員,都應對有關問題了解多一些。今期我們打算在此簡略地談一談僱主和成員應有的的權利和義務。

主動了解供款情況
先說成員方面。最常聽到的負面新聞,是當成員離職或被公司解僱時,才察覺僱主沒有替他們供強積金。因此,為保障自己的權益,成員應不時透過電話或互聯網,向強積金供應商查詢供款情況,以便及早跟進。一旦發現供款出現差誤時,應主動向僱主查詢;如問題仍無法解決,則可向強積金管理局報告。
另一方面,成員亦有義務主動通知強積金供應商有關其個人資料的種種更改,包括地址、電話等。如果成員忘記通知供應商家居已經搬遷,有關強積金的信件及資訊便會投寄無門,其中包括周年權益報表、計劃條例的有關修訂等,這不但會影響成員對其強積金計劃的認知,還可能影響其投資決定甚或回報。

細挑強積金供應商
至於僱主方面,挑選強積金供應商是僱主的權利。當然,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僱主,在挑選強積金供應商時,除了考慮供應商的財力及背景外,也應顧及員工對基金種類及數目上的要求、供應商所提供予僱員的客戶,以及售後服務,如專業的投資知識等等。

僱主首要的責任,當然是確保所有員工已經參與其所揀選的強積金計劃,並按時供款,否則會觸犯強積金的法例,因而可能導致被徵收附加費,甚至入獄。因此,僱主若一時失誤而未為新員工於法定期限內登記成為強積金計劃成員,又或因種種原因遲交供款,他們必須盡快通知服務供應商,並修正有關錯誤及繳付所欠款項。

僱主充當溝通橋樑
由於僱主是僱員與服務供應商之間的一道重要溝通橋樑,因此,僱主於收到供應商有關強積金的資訊時,應盡快告知員工,以便他們能夠作出相關的決定。例如強積金供應商所開設的「投資者教育講座」,僱主應將有關詳情轉告僱員,以便後者能夠透過參與活動而增加其對投資的知識。
另一方面,僱主亦應加強對強積金的關注,並主動向強積金供應商查詢有關問題,並作出相關配合。如早前的強積金條例修訂,僱主除了讓員工知悉有關改變及對僱員的影響外,亦應主動修改內部的電腦軟件,以配合該等修訂。
以上所述,只是概括論及僱主及成員的權利和義務;作為一個專業的受託人,銀聯信託歡迎讀者來函查詢一切有關強積金的疑問。
(本文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
銀聯信託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