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周》求停聆訊被拒

《東周》求停聆訊被拒

【本報訊】《東周刊》因刊登女星裸照被評為三級刊物,被票控發布淫褻物品罪名,現正排期進行評級覆核。其代表律師昨在東區法院,申請終止聆訊,指出申請成功可免卻繼續進行其他法律程序。但裁判官認為,覆核結果與本案無直接關係,拒絕其終止聆訊的申請。
涉及《東周刊》傳票的五名被告包括新傳媒集團有限公司、大日本印刷香港有限公司、蒙漢明、王劍文及李倩修。傳票控他們於去年十月三十日在港發布淫褻物品,即雜誌《東周刊》第五百二十一期之封面所刊載標題《娛圈悲劇──字母女星被虐裸照曝光》及有關刊載特寫。大日本印刷香港有限公司昨無代表出席。
案件編號:ESS29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