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男童疑主謀 9歲男童免起訴<br>涉組小扒手黨 三童保釋

15歲男童疑主謀 9歲男童免起訴
涉組小扒手黨 三童保釋

【本報訊】涉嫌組成扒手黨在銅鑼灣崇光百貨犯案被捕包括一對姊弟的四名小學生,其中九歲男童因年紀尚小,獲警方不予起訴,其餘三名十歲至十五歲男女童,被警方通宵扣查後,昨晨各准以一千元保釋外出候查。而他們就讀的學校則不作回應。
四名小童被捕後,警方已通知家長到灣仔警署協助調查。至昨晨零時許,四人被分別押往香港仔利東邨及薄扶林村住所搜查,其中一對梁姓姊弟被押往利東邨搜屋後,九歲弟弟因年紀小,獲准留在家且不予起訴,十一歲姊姊則在父母陪同下返回警署。

父親稱兒子無辜
據悉,兩名姓梁(十一歲)及姓楊(十歲)涉案女童自稱首次扒竊,並因貪玩及受到十五歲姓浦男童指使而犯案;惟男童則堅稱與事件無關。由於三名被扣查小童年紀尚輕,經盤問各人後准以一千元保釋外出,分別於九月二十日及二十四日返警署報到。
「佢不嬲都好曳,成日唔返學!」被指是幕後主謀的姓浦男童,其父親獲悉事件後,大歎兒子生性頑皮,十分難教,但卻堅信兒子是被冤枉。
四名被捕小童分別於香港仔鴨脷洲兩間相鄰小學就讀,在區內流連遊玩時互相混熟。
浦童兩年前從內地來港,因程度差距問題,現年十五歲仍就讀小學五年班。
案發於前日下午五時許,四名小童於銅鑼灣崇光百貨門外,扒取一名女子銀包時,遭途人識破後企圖逃跑,但終被擒獲。

七歲以下免刑責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律師表示,根據普通法原則,十歲以下兒童被視為沒有自制能力及判斷能力,一般不需負上法律刑責。除非案情特別嚴重,並肯定犯案者在心思熟慮情況下犯事,否則不予起訴;而七歲以下兒童,在任何情況下犯事均不需負刑責。
黃國桐律師稱,由於資訊廣泛流通,加上人類心智有早熟趨勢,十歲以下兒童亦可能在有意圖下犯案,近年法律界人士傾向檢討相關條例,以免兒童被利用犯案。
他又指出,負上刑責並不是要把十歲以下兒童監禁,而是施行包括警司警誡,或由當局對兒童進行輔導或監管等措施,以協助犯人重歸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