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護士犯案遭攝錄 罪成待判<br>OL布局智擒偷信賊

女護士犯案遭攝錄 罪成待判
OL布局智擒偷信賊

【本報訊】一名年輕女住客不忿住所信箱中的信件多次被盜,精心設局將內藏有記號美鈔的信封,放在信箱內,並用攝錄機拍攝大廈大堂情況,發現偷信賊為該大廈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報警將她拘捕。涉案女被告昨日在東區法院,被裁定一項偷竊罪名成立,還柙至十月三日判刑,待索取其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記者:蔡曉楓

裁判官裁決時指出,被告辯稱因收到住客投訴事主滋擾,事主沒應任職律師的業主要求遷出,被告於是取去其信件,查看是否業主要求事主遷出的信。
裁判官認為,這說法不可信,被告的確偷取事主信件,故裁定她罪名成立。

信內藏有記號美鈔
三十七歲被告曾平,案發時任職聖保祿醫院護士。控罪指她於今年四月十四日,在跑馬地鳳輝臺崇明閣,偷取女子王嘉欣(譯音)一封信件及一元美鈔。
二十六歲任職人力資源文員的事主王嘉欣昨供稱,涉案大廈中,除了擔任業主立案法團主席的被告的住所信箱鎖匙有別外,其他住客的信箱鎖匙均一樣,包括其三樓單位的信箱鎖匙。
事主續稱,案發前半年,開始發現信箱中的信件不翼而飛,於是她於案發日下午二時半,在自己住所信箱中放入一封信,上面寫着自己的住址,並將一枚已蓋上印章的郵票貼在信封上,偽裝為一封寄來的信件,而信封內藏一張信紙及有記號的一元美鈔。事主將一部攝錄機放在其七人車內,將該車泊在大廈門口,用攝錄機拍攝大堂信箱位置的情況。
事主又指出,她在一個多小時後檢查攝錄機,並無發現,再過一小時,她下樓檢查攝錄機,發現攝得被告,從她的信箱取走一封信件,於是報警將被告拘捕。到場調查警員昨供稱,在被告住所調查時,被告從廚房的櫃內取出涉案信件。
控方昨播放事主拍攝的錄影帶,可見被告在開啟自己的信箱取信後,再打開事主的信箱,快速取走一封信後進入大廈。

辯稱受「沙士」困擾
辯方求情稱,被告身為業主立案法團主席,處理住客投訴時受到壓力,加上在「沙士」襲港時,被告在醫院擔任前線工作承受巨大壓力,一時愚蠢才犯案,從中並無獲益。
案件編號:ESCC2030/2003

涉案的跑馬地鳳輝臺外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