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僱員指藉詞借貸 欠薪四月<br>陳秀雯夫婦被追債90萬

前僱員指藉詞借貸 欠薪四月
陳秀雯夫婦被追債90萬

【本報訊】藝人陳秀雯與丈夫林國雄年前經營地產公司,其前僱員夫婦昨日入稟高等法院,指控林氏夫婦及其合夥人,藉詞借貸七十多萬元未還,又拖欠兩人共四個月的薪金,故追討三名合夥人約共九十三萬元債項及欠薪。

購買佛像座駕
原告人陳順華和范栢良,為夫婦關係,被告人分別為林國雄、陳秀雯及潘麗芳。入稟狀指,原告人陳順華於九六年加入由林氏夫婦和亞視前藝員方國珊成立,名為田宅行的地產公司,任職秘書,翌年即被挖角,轉投由林國雄及潘麗芳開設的地產公司GreenfieldPropertyLtd,並與夫范栢良同受聘於該公司。
入稟狀稱,三名被告於九八年四月至八月期間,曾多次向陳順華提出各種藉口,包括公司欠債需要資金周轉、購買佛像、以及姓李僧人準備大額投資公司,替他購入座駕等,向她借貸逾七十萬元。
原告夫婦又指稱受僱期間被拖欠四個月薪金,共二十二萬元,被告初時要求原告人不要兌現薪金支票及控告他們,表示會私下清還欠薪,其後原告夫婦曾多次發出律師信追討欠債及欠薪不果,遂入稟向三名被告追討約共九十三萬元欠款。
案件編號:HCA343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