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線電視新聞財經記者兼女主播吳曉丹,涉在寓所內五度襲擊新聘菲傭,案件昨在荃灣法院開審。事主庭上供稱,女僱主不滿她表現不佳,用粗口指罵她又蠢又笨,繼而又抓又搣她,扯脫其上衣及將她猛烈搖晃。 記者:蔡朗清
被告吳曉丹,三十三歲,報稱新聞從業員,否認五項襲擊他人造成身體受傷罪;控罪指她於去年十月七日至十一月十五日期間,在荃灣綠楊新邨寓所五度襲擊菲籍傭工MaledanCarolinaBaselig。
年約三十歲的事主庭上供稱,被告與五歲兒子同住,她去年九月履新,但遭被告不斷打罵。被告家庭以白米溝糙米煮飯,去年十月七日,她未有聽從被告吩咐用量杯量米,結果被告罵她蠢及打她肩膊。十月十一日,被告凌晨四時上班,不滿事主拿錯鞋給她,責她「冇用」及以粗口大罵兼揮拳打她。三日後,事主買了爛番茄激怒被告,她在廚房雙手抓她,將她猛烈前後搖晃,再扯她到客廳罰企。事主激動地說:「她在客廳用力抓住我不斷搖晃,我哭着叫她停手但不獲理會。」事主跑往管理處報警,送院檢查發現雙臂有不少抓痕。被告當晚往醫院,指事主在家鄉欠債纍纍,着她留下工作還錢。事主考慮被告的五歲兒子無人照顧,遂在警員前寫下協議書和解。
翌月十五日早上,事主又因買錯報紙遭責難,被告發狂扯她衣領,令鈕釦飛脫,上衣被扯脫。惟被告怒火未消,狠狠搣她兩臂。當晚,她又忘記批薯仔,被告在廚房再次搖她搣她。被告又推她撞向洗手盆,繼而左右開弓拍打她雙肩。
翌日,事主到菲律賓領事館求助及報警,揭發虐打事件。她被盤問時承認,被告不滿她在履新前,未有通知她雙手患有嚴重皮膚敏感。她又承認九七年在港任傭工,因表現不佳而遭僱主辭退。她亦承認,被告不滿她的表現有意解僱她,改聘舊工人,最後她於十月中被炒,但留下工作至舊工人到任為止。案件下月十五日續審。
案件編號:TWCC227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