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對青梅竹馬的同年沙煲兄弟,志趣相投,一起念書,一起投身警界,更曾被指派同一隊伍;二人昨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涉嫌於去年的中秋夜駕駛一輛私家車發生交通意外後,報警指涉案汽車被人偷去,該案昨日在荃灣裁判法院開審。 記者:蔡朗清
首被告廖偉康,二十四歲,任職警員,駐守大埔警署;同齡的次被告陳達榮,駐守新界北衝鋒隊,二人否認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控罪指於去年九月二十二日,首被告的白色本田雅廓汽車在青荃路捲入一宗交通意外,兩被告向警員訛稱該車遭人偷去,意外發生時首被告沒有駕駛該汽車。首被告另加控危險駕駛罪名。
控辯雙方同意案情指出,去年九月二十二日凌晨五時許,屬於首被告的本田雅廓,在青荃路以時速七十至一百三十公里超速行駛,突失控撞向對頭行車線,與一輛汽車相撞,導致車內兩人重傷。在場目擊意外經過的姓梁電單車司機,向警員表示涉案車輛內有一名男子案發後離去。
警方稍後替兩被告拿取樣本進行DNA化驗,發現首被告的樣本與涉案車輛內彈出的安全氣袋上的DNA脗合。今年七月兩被告遭警方拘捕。
代理本田雅廓的合群汽車有限公司研究發展部經理陳康寧(譯音)昨在庭上供稱,涉案型號車輛的安全氣袋裝置是密封的,駕駛者不能觸摸氣袋。他被盤問時表示,涉案車輛的氣袋彈出後,遭人刻意塞回軚盤內。
替兩被告錄取口供,有關本田雅廓被偷經過的偵緝警長及警署警長作供指,次被告表示與首被告自小認識,二人情同兄弟,一起讀書及考入警隊,一度調派機動部隊同一隊工作。去年九月二十一日中秋節,首被告約次被告到荃灣的酒吧消遣,二人喝至翌晨五時許離開後,發現首被告停泊路邊的車輛遭一名男子駕走,大喝警察追截不果後報警。
首被告的口供大同小異,他當晚駕車與女友到大尾篤賞月後,便駕車到荃灣赴約。警方其後帶二人返回涉案酒吧調查,酒吧職員表示,當晚未見被告二人在酒吧喝酒。案件今續審。
案件編號:TWCC177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