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時裝店高級銷售員替一名藏毒的懲教署職員「頂罪」,向警方訛稱是撿獲毒品的物主,誤導警方。他較早前承認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裁判官考慮其感化報告,加上背景清白,昨輕判被告入獄四個月,緩刑一年。 同案懲教署二級助理胡百鴻,早前經審訊後裁定藏毒罪成,押後判刑,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則不成立。 任職時裝店高級銷售員的被告關礎,被控於去年十一月三日向警訛稱一宗藏毒案的被告是他本人,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案件編號:KTCC2167/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