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應該下跪嗎? - 李碧華

他應該下跪嗎? - 李碧華

「他應該向公眾下跪求諒嗎?」
上月三十一日凌晨,台北蘆洲一戶人家,夫婦爭執,起因據說是夫有外遇,婦妒火中燒,引火自焚,誰知一發不可收拾,造成十三人死亡的慘劇,左鄰右里亦受波及,滿目瘡痍。被燒成重傷的妻子徐瑞琴在醫院搶救了十一天後終告不治。丈夫邱春生躲避多日(因為群眾狂打他洩憤),到警察局接受偵訊。鏡頭前向公眾下跪,請求原諒。

喪妻,欠下接近一百萬台幣醫療費用,因倖存成為千夫所指的罪魁禍首。辦理後事,會將兩棟房子變賣,賠償受災戶──嚴格而言,也是「受害者」,家破人亡心情悲痛,為甚麼背負所有的包袱?皆因犯了桃花劫(這真是非常悽厲的桃花劫了)。闖禍的妒婦幸而大去,一了百了,否則群眾的壓力肯定受不了。
丈夫跪不跪,罪名都一樣大,不過表示了一點心意求息眾怒吧。必須在「鏡頭前」,否則無人知,無力又無效。
在事情搞到一鑊泡之後,一個莽夫也清楚自己的定位。這是「市井智慧」。同埋,不懂下詔罪己、引咎辭職、告老還鄉、退位讓賢……者,就是「政治智慧」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