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用舞弊條例監管選鄉委

首用舞弊條例監管選鄉委

【本報訊】有熟悉鄉事的人士指出,黑社會介入和飲宴尋歡一直是村代表和鄉事委員會的「選舉文化」,今年的鄉委會選舉首次受廉署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監管,原應較為收斂,卻因十八鄉鄉委會競逐主席的兩方人馬勢均力敵,競爭愈演愈烈,引發廉署高調插手,藉以殺雞儆猴,希望阻嚇其餘的鄉委會選舉的舞弊行為。

資料冊解釋法例
新界及離島區共二十七個鄉委會的委員和主席人選,均是由今年中首次實行雙村長制的村代表選舉中勝出的村代表互選產生。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解釋,以今次涉案的十八鄉鄉委會為例,七十一名村代表原應在昨日互選出十五名鄉委會執行委員,再由執委選出主席及兩名副主席。
廉署在上月底指出,接獲四宗有關鄉委會選舉投訴,主要涉及懷疑在鄉委會選舉中行賄,以及提供茶點或娛樂等違法行為。今年鄉委會選舉最早在本月二日率先在坪洲展開,現時尚餘二十個鄉委會尚未進行執委會選舉。廉署特別印製了選舉資料冊,派發給候選人及選民,當中列出法例要點,並以問答形式講解,提醒候選人廉潔、公正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