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最想做的人物是誰?是「萬人迷」碧咸?「萬人笑」董建華夫人?還是其他矚目人物?
我不想做矚目人物。矚目的人物,在公眾場所不可以太隨便,例如穿着睡覺時穿的衣服,或稱呼別人為杏加橙,限制很多。
我最想做的人物,是卡通片人物。那隻貓和老鼠TomandJerry,那隻跑得很快的走鵑鳥Roadrunner,以及牠的死對頭狼大哥Coyote,是我的心儀人物。
假如我是牠們,我不只可以跑得很快,還銅皮鐵骨。即使我以極高速度向一道牆撞去,牆只會給我撞穿(並留下一個我的「剪影」),而不是我給牆撞暈。即使我從萬呎懸崖掉了下去,也不會粉身碎骨,頂多只會跌扁,扁得像一張紙,扭兩扭之後便沒事了,甚麼跌打和物理治療也不需要。
萬一中了死對頭的炸彈陷阱,我頂多也是變了個冒煙的黑炭頭,或碎開「一忽忽」,但不知怎地,翌日(或轉個面)又復原了。
假如我是牠們,雖然一天到晚都在想盡辦法陷害死對頭,但我的心地是好的。卡通人物是沒有壞心腸的,它們不是政治人物。
最開心,就是假如我是卡通人物,遇見心儀的異性,我的心會跳了出來,在空中違反地心吸力的跳呀跳,讓對方清楚知道我對她的感覺。要是她對我也有同樣感覺,那麼她的心也會跳出來,在空中跟我的心一起跳,讓大家都不用猜測,或表錯情。
靚師奶,假使你我都是卡通人,當你看見我的心為你在空中跳動,你的心會不會也溜出來和我的共舞?還是,你打算騙我跌進萬丈深淵,跌至扁到像你的人字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