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七歲青年涉嫌於屯門區內劫財劫色,在屋邨的高層後樓梯間向一名女學生大肆非禮後,又拖行至樓下層數的後梯劫掠,失手被擒。被告昨日在荃灣裁判法院被控非禮及打劫罪,暫毋須答辯,還柙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及進行認人手續。
被告黃志清,十七歲,報稱運輸工人,昨日在警方押解下到荃灣裁判法院應訊。頭髮蓬鬆的被告身材高大,皮膚黝黑,內穿黑色T恤,外披白色恤衫,儘管年紀輕輕,但神情冷靜而成熟,在庭上鎮定地表示對兩項控罪明白;他被控一項非禮,控罪指他於本月六日周末,在屯門田景邨一幢大廈的二十八樓後梯間,非禮一名女學生。
另一項打劫控罪,則指控他在同日、同一座的大廈五樓後梯間,打劫該名女學生的銀包,內裏有一張學生證、住戶證、身份證及現金一百二十元。控方庭上反對被告保釋,並申請將案件押後,以便警方進一步調查,及進行認人手續。被告未有保釋申請。裁判官遂將案件押至本月十八日再訊,其間還押警方看管。
案件編號:TWCC29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