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勃的《滕王閣序》有這兩句:「落霞『與』孤鶩齊飛,秋水『共』長天一色」,人皆以為名句。
傳聞王勃原文,本無「與」和「共」二字,旁人說能加上去更好,他就從善如流。那個在滕王閣宴客的閻公,對這寥寥十四字激賞不已,當下說道:「此真天才,當垂不朽矣。」不加「與」「共」二字,我想王勃依然名垂千古。
三天前,我在拙文《兩個忌諱》裏用上「年齒」一詞,見報竟然變作「年齡」。兩詞意思一樣,幹麼好端端要在「齒」旁添個「令」字?同文裏我說「一忌」、「二忌」,又給改成了「一忌諱」,「二忌諱」。「忌」就是「忌諱」,何必給我加上個多餘累贅的「諱」字?
如此畫蛇而添足,我們的四書五經,恐怕非要添上四五千萬字不可。
我不是王勃,他才高而命短。我那篇五百來字的《兩個忌諱》亦非《滕王閣序》,絕不會當垂不朽,那麼巴巴的替我添字改句幹麼?這不叫錦上添花,實在是佛頭着糞。我的感覺是,花了大半天工夫搭好的骨牌,讓個冒失鬼伸出個指頭就叫全都搞砸了。
現在寫這篇《蛇足》,是為了讓自己消消氣,但願題目不要變成《畫蛇添足》四字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