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不等於有品味。美國《福布斯》雜誌找時裝評論員瓊‧里弗斯和她的女兒梅利莎,評選美國衣着最佳和最差的大富豪,結果很多穿得不倫不類,叫人倒豎拇指。
里弗斯說穿衣之道在於恰如其份:「如果你從事新興企業,像互聯網,我想你的外表應是隨意、時髦和新潮。從事銀行業,就應穿得符合工作。」
偏偏很多富豪無衣着品味。Nike創辦人奈達就被評穿得像搖滾樂手,「很恐怖」。RalphLauren賣時裝致富,卻因穿衣品味吹無定向風,被評為差。但穿衣品味最差,還數用恤衫襯背心的eBay創辦人奧米戴爾。
相反,常穿牛仔褲的蘋果電腦創辦人喬布斯、西裝穿得隨便的「股神」畢菲特、穿起西裝「看來有權有勢」的紐約地產商特朗普,以及大導演史提芬史匹堡等富豪,都穿衣恰如其份。穿衣最有道的則是名嘴奧花雲費。
美國《福布斯》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