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讀者A電郵給我的煩惱。她與他交往,因為學業為重想過分手,當然也因為二人性格上不協調。
A捨不得分手的其中一個原因是她與他曾經接吻。
我嚇了一跳,自以為是古老石山的我竟然遇到勁敵,真是一山還有山高,原來現今仍有如此保守的女孩子,不是個個也像阿Sa在《我老婆唔夠秤》和《戀上你的床》中那樣隨便。
言歸正傳,性格不合就是性格不合,即使你先前給過他初吻,甚至是初夜,又或者是你的一層樓,到最後還是性格不合,好難快樂地相處下去。
不論你看一個吻有多大,它總不會大過你寶貴的青春和一生的幸福快樂吧!
分手時捨不得是正常反應,分手時覺得之前吃了虧是正常反應,分手時分不清輕重也是很正常反應,人生總會因一己的錯誤決定而遺憾。
但我們可以把遺憾減到最少,何苦為送錯一盒六黃蓮蓉給一個不能給你快樂的人,而強迫自己中秋跟他賞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