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先生和太太結婚多年,兩名子女也已長大成人,相繼投入社會工作。眼見子女已屆適婚年齡,樓價又下調了不少,梁生梁太便想趁低吸納,添置多一個單位作為子女的婚後居所。梁生梁太現時擁有一個已供滿的單位正在放租,而現居的單位則尚餘五年按揭,欠款為三十萬元左右。梁氏夫婦月入約五萬元,另有二百多萬元的儲蓄。基於現時銀行的存款利率極低,加上股票市場波幅頗大,梁氏夫婦未能尋找到合適的投資機會,所以他們打算買入連租約的物業,用每月的租金來支付按揭供款,當供款完畢後,再將單位轉贈子女。
雖然買樓收租不失為一項好上佳的投資選擇,但由於一般銀行為收租物業的按揭貸款訂下多項限制,以致不少投資者因未能找到合適的按揭計劃,最終被迫打消買樓收租的念頭。
銀行在批出按揭貸款時,一般都會先考慮置業人士的供款能力。對於購買物業自用的置業人士,銀行會要求按揭供款不超過供款人月入的一半。此舉對銀行及供款人都有一定的保障。
不過,對於梁氏夫婦來說,此項限制卻減少了他們的按揭彈性。由於梁氏夫婦現時居住的物業尚未供滿,銀行在處理其收租物業的按揭貸款時,一般會以申請人的新舊物業按揭供款總額已超過其家庭收入一半為理由,不肯批出按揭貸款作為他們購買新物業之用。
當梁先生正要放棄買樓收租的計劃時,梁太從友人口中得悉,一些銀行有提供按揭顧問服務,於是,她決定與梁先生向銀行的按揭顧問中心進行諮詢。
按揭顧問就梁生梁太的各項需求作出仔細分析後,便向梁氐夫婦介紹了一種專為物業投資者而設的樓宇按揭服務。這類專門的按揭服務,可讓梁生梁太把出租物業所收取的部份租金及資產計算成收入的一部份。
以同一單位而言,由於現時的租金收入往往高於按揭供款,梁氏夫婦便可以透過銀行這種優惠安排借入按揭貸款,而不受尚未供滿的物業影響。銀行此類按揭服務更特別適合梁生梁太的置業情況。由於梁生梁太的總收入會以月入加上租金收入計算,因此按揭供款總額便不會超過月入的一半,亦即可順利申請按揭來達到置業目標。
有置業及按揭需要的讀者,應該諮詢銀行按揭顧問的專業意見,為自己訂立一個妥善的置業安居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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