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光學儀器大王」黃克競生前成立的光學器材公司「寶源基業」,去年新股東入主後,董事局醞釀大換血。原任董事總經理及董事局主席的兩名子女黃允炤及黃肇玲,在被逐出董事局前自行請辭,並支取兩個月代通知金作賠償。但寶源基業指該筆款項未經股東批准,在區域法院興訟向兩人追討逾五十五萬元。 記者:柯弘毅
原訴人寶源基業有限公司(W.HAKINGENTERPRISESLTD.),與訟人為前董事總經理黃允炤及前董事局主席兼秘書的胞姊黃肇玲。
寶源基業由已故黃克競博士於五六年成立,兩名與訟人除為股東外,黃允炤九一年起任董事,翌年再任受薪董事總經理;而黃肇玲八五年出任公司秘書及董事,至二○年取代陳蕉琴為董事局主席。兩人除每月獲得十三萬八千元薪金外,每年可支取五千元董事酬金。
訴訟源於○一年底,一間TitanContientalLtd.表示有意收購寶源基業逾半股權,及引入董事局成員,將兩名與訟人趕出董事局。「Titan」於去年二月收購七成七股權,成功入主寶源基業。
當時寶源其中一名股東鍾海燕,要求於三月十一日召開特別股東會議,通過議決,除去兩與訟人以及黃允熾的董事職務。
黃允炤及黃肇玲於會議前四日,在三月七日提出請辭。同日,兩人與黃允熾以董事局名義通過議決,接受兩人離職並向每人發放兩個月代通知金。公司其後按黃肇玲指示,分別向兩與訟人支付四十一萬及四十四萬元,當中包括兩筆涉訟的二十七萬元代通知金,合共五十五萬餘元。原訴一方指兩筆涉訟款項,按《公司條例》須經公司在股東會議中通過,但與訟人的決議從未獲股東同意,加上兩人支取款項,違反董事需以公司利益為重的責任,遂向兩人追討逾五十五萬元。聆訊繼續。
黃克競祖籍廣東,中學畢業後,曾經營成衣、塑膠廠,其後與紅顏知己陳蕉琴創立寶源基業,主力生產望遠鏡及相機,執本地業界牛耳,更曾是全球最大生產商,有「光學儀器大王」之稱,十年前身家已逾十五億元。黃克競結婚四次,子女十四人,八○年獲頒港大名譽法學博士,翌年授CBE動銜,至九六年去世,享年九十一歲。
案件編號:DCCJ604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