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世軍前監督處理贓物罪成

救世軍前監督處理贓物罪成

【本報訊】慈善團體救世軍前助理監督與其下屬,涉於回收站偷取大量市民捐贈的舊衣物,送往另起爐灶的「環境保護社」轉售圖利,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審結,四名被告被裁定處理贓物及盜竊等十一項罪名成立,獲准保釋至本月二十三日,待索閱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始判。

去年九月已獲利
四名被告順序為黎房德(四十歲),前助理監督;莊永枝(四十歲),前助理監督助理;冼有水(四十歲),前兼職司機;鄭敬凱(二十八歲),跟車工人。黎、莊兩人被控於去年七至十月及同年十月七日串謀處理贓物。冼、鄭兩人較早前已承認九項盜竊罪。
裁判官表示,首、次被告與他人合資經營「環境保護社」,乃專做轉售舊衣物生意,他們明知該公司的收入,主要是售賣舊衣物,他們並可從中分享四分一的利潤,根據第三名證人的證供,兩被告是於去年十月正式加盟「環境保護社」成為股東,但廉署人員在首被告寓所搜獲文件,證明首被告於去年九月已獲該公司一萬三千多元利潤報酬。
案件編號:KTCC2202/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