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選舞弊廉署控兩人

村選舞弊廉署控兩人

【本報訊】本港歷來首次雙村長制的村代表選舉揭發涉嫌舞弊案件。廉政公署昨日落案起訴兩名村選登記選民,控告他們涉嫌在南丫島索罟灣村選中,虛報主要地址等資料,觸犯有關投票罪行。
兩名被告為五十八歲的黎偉鋒及三十九歲的黎有發,各被控一項作出有關在選舉中投票的舞弊行為罪名,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兩人暫獲廉署批准保釋外出,等候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分案提堂。

涉提供虛假資料
控罪指被告於今年索罟灣村非原居民村代表選舉中舞弊,即向選舉事務主任提供明知屬虛假達關鍵程度的資料,並於今年七月十九日在有關村選中投票。索罟灣的非原居民村選共有兩名候選人,分別是船長黎敏明及酒家經理黃明達,黎敏明以八十四票當選。
被告涉嫌在村選選民登記申請表的聲明中提供虛假資料,訛稱他們的主要地址是在南丫島索罟灣的居所;該主要地址是他們在香港的唯一或主要居所;以及被告在申請之前的三年內一直是索罟灣的居民,並符合登記成為現有鄉村選民的資格。
廉署至今共接獲一百一十二宗涉及今年村選的舉報,其中一百多宗可以追查,當中八十五宗為懷疑涉及《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的舞弊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