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時代的進步,電燈籠和螢光棒已取代中秋節傳統的紙燈籠及蠟燭,成為必備的應節玩具。不過,海關表示,較早前向政府化驗所提交的十款玩具電燈籠及七款螢光棒進行測試,結果顯示全部未能符合《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的指定安全標準,及《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規例》的識別標記規定。
海關發言人表示,十款玩具電燈籠的樣本,並無附有規定的電池安全使用指示,例如「不可混合使用新舊電池」、「不可將鹼性、標準(碳鋅)或可充電(鎳鎘)電池混合使用」等,電池箱上亦沒有標明正確的電池極性及電壓。
發言人又說,七款螢光棒及九款玩具電燈籠樣本,亦沒有在包裝上標示規定的識別標記,即本地製造商、進口商或供應商的名稱及地址。海關將會向有關的十七間公司進行調查,發出書面警告或提出檢控。
另外,康樂文化事務署總康樂事務經理(香港西)李蔡詠君表示,在今、明兩晚,每晚將有一千名身穿制服或便衣職員,到大型公園或泳灘執法,即時檢控吐痰或亂丟垃圾人士,定額罰款一千五百元。對於煲蠟人士,如向熔蠟灑水導致搶火,職員會即時檢控。
現時,維多利亞公園的大型垃圾箱已增多一倍至四百個,亦備有防火用品,她估計,今晚最多有十萬市民到維園賞月。她表示,市民如發現有人煲蠟,可於晚上七至十二時期間,致電該署熱線24145555投訴,署方會即時派員跟進。去年本港有兩宗因為煲蠟而受傷的意外,過去三年則共有四宗就煲蠟而作出的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