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唱片業協會(RIAA)周一宣布轟出嚴打網民盜錄音樂檔案的第一炮,控告全美多地二百六十一名互聯網用戶侵犯版權。被民事控告的人包括耶魯大學教授、十二歲女童以至借電腦給孫兒用的古稀翁,他們涉嫌擅自提供大量MP3音樂檔案給其他網民下載,面臨巨額賠償威脅。
成員包括環球、新力、華納等五大唱片公司的RIAA表示,這只是第一波訴訟,最終可能有幾千人被告。今次行動針對的是「嚴重違法者」,他們涉嫌在Kazaa和Grokster等「單對單」分享檔案網絡,平均提供逾千個有版權的音樂檔案給人下載。
協會主席舍曼說:「沒有人喜歡下重手訴諸官司,但當你的產品經常被人盜竊,你始終都要採取適當行動。」他指那些只抄錄歌曲而沒有分享檔案的人,不會被告。
據估計,美國有六千萬人使用分享檔案網絡,迅速和免費下載自己想要的音樂檔案。唱片公司指摘這風氣導致音樂光碟銷量在過去三年,大跌了三成。
RIAA早在六月已揚言要控告交換音樂檔案的用家,至今向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和大學發出約二千張傳票,要求披露資料以查證侵權者身份,這二百六十一人都是到了真的被告時,才如夢初醒。耶魯大學攝影教授戴維斯說,他下載了五百首歌後,互聯網服務供應商通知他唱片商正調查他,「我一直以為事情會就此過去」。如今被告,他表示會立即停止分享音樂檔案。
另一被告的二十六歲紐約女郎沙米斯說,兩個月前互聯網服務供應商曾警告她,說唱片商的律師正查問她的姓名地址,但她不以為自己會被告。她說:「真荒謬,很多人都這樣做,我不知道這是非法的。」
德州七十一歲老翁皮克爾則呼冤:「我不是玩電腦的人」,是孫兒探望自己時用電腦交換歌曲,「我沒有做過,我也不認為我要負責任,更何況此舉已停止了」。
根據美國版權法,每侵犯一首歌的版權,最高可被罰賠償一百一十七萬港元,但相信大部份訴訟的和解金額都不會這麼大。舍曼表示,他們已和幾名收傳票者達成庭外和解,每人同意賠償約二萬三千港元。
美國唱片商過去只控告經營檔案交換服務的公司,這次轉變策略大舉控告用家,Grokster總裁羅索認為只會浪費金錢和得罪樂迷,「我覺得有點像俄羅斯人抵抗拿破崙入侵」。
美聯社/路透社/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