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迷魂黨輪姦10打工妹

東莞迷魂黨輪姦10打工妹

東莞市法院日前審結當地首宗集團式迷姦案,十一名年齡在十四至二十四歲的男子在一個月內,利用迷藥先後強姦、輪姦十名女子,分別被判處死刑和有期徒刑。

不承認自己是犯法
被判刑的犯人大多是隨打工父母從外地遷到東莞,由於平日缺乏家庭管教,為了新鮮、刺激、好玩,下迷藥強姦女子,根本不認為是犯法。
這批年輕罪犯首先物色對象,然後邀請受害人一起喝酒或燒烤,其間在飲料中放迷藥,然後進行強姦、輪姦,甚至「轉手」給他人強姦來賺錢、搶劫。受害人都是外地到東莞打工的少女。
事發前年十二月,集團的兩名罪犯物色好對象後,邀請受害人燒烤,並將事先預備好的迷藥,放入飲品中,受害人喝後,開始感到頭暈、想睡覺,二人就將受害者帶到出租屋先後兩次強姦。

轉讓他人強姦賺錢
不久,該集團成員又重施故技,將一名女工迷暈後強姦,並拿走受害人的手機。後看見受害人還未醒過來,就送給他人強姦來賺錢。如是者,十一名罪犯在短短一個月內,將十名年齡約十八歲的女子強姦、輪姦。後經受害人報警,拘捕有關犯案者。
《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