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交所查詢瀋陽公用售產

聯交所查詢瀋陽公用售產

【本報訊】瀋陽公用(747)昨日發表通告,交代該集團02年12月出售瀋海熱電,但未有獨立公布一事。由於瀋陽熱電的盈利對集團02年度持續經營業務的溢利具有重要性,聯交所就公告的時間問題向瀋陽公用提出疑問,並已向集團指出,若出售事項違反上市協議,將對瀋陽公用及其董事保留採取適當行動的權利。
事緣,上周一有報章質疑瀋陽公用在沒有獨立公布的情況下,出售該集團現時唯一有盈利貢獻的瀋海熱電業務。瀋陽公用的通告解釋,該集團去年12月28日與獨立第三方香港江勝投資簽訂協議,以1.773億元(人民幣.下同)出售所持全部瀋海熱電22.5%股權及3370萬元股東貸款。有關交易須待中國相關政府機構批准,預期今年底前完成。
瀋海熱電則主要從事電和熱的生產與銷售業務,截至去年12月底止3個財政年度,其盈利貢獻分別為2140、1840及2040萬元。截至去年6月底,瀋陽公用投資於瀋海熱電的帳面淨值與貸款合計及出售代價,分別佔同期瀋陽公用的綜合有形資產淨值8.4%及9.6%。
通告指出,根據上市規則,出售事項並未構成須予公布的交易。此外,在簽署出售協議時,董事會認為出售事項未構成股價敏感性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