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毅事件專責報告的核心人物是中銀香港前總裁劉金寶,但專責委員會召集人梁定邦昨日表示,審查時根本無法接觸劉氏,原因是對方返京後根本無法聯絡上,故不能將初步事實認定告知劉氏,也無法考慮其回應,在作出判斷時可能對他不公平。梁氏並對此表示遺憾。中銀香港董事長肖鋼指出,會將該報告提交總行,以便其採取適當行動,並稱劉金寶現仍在接受國家機關調查,尚未完畢。
該報告認為,劉金寶作為銀行內唯一能夠平衡銀行整體信譽與不遵守要約風險的人,竟未能恰當履行其作為總裁的職責,於02年4月22日對新農凱貸款決定作出書面同意,故認為他要對事件負上判斷錯誤責任。
報告又指出,儘管風險管理總監毛小威就該筆貸款之疑慮多次向劉金寶作出簡報,並完整記錄在供其作出決定的4月18日信貸委員會會議紀要中,但劉仍沒有影響或干預貸款的決策過程。劉氏只在同意書中加了一個價值有限的條件,即應遵守「認識客戶」原則,確保在放款前知悉周正毅的全部背景。
另外,雖然中銀前董事長劉明康已明確提出,須注意業務及風險管理各自的負責人,在信貸委員會將存在潛在衝突問題,但劉金寶以希望合併後的體制和員工先穩定下來為由,未有即時採納劉明康的建議,明知授信審批程序上存在不健康失衡,即柯文雅既推介該筆貸款,同時又擔任信貸委員會主席,可能會妨礙信貸委員會的工作成效。劉氏對此未保持警覺,更同意了該筆貸款。劉明康的建議,則要遲至今年3月董事會風險管理委員會批准後,才逐步微調和準備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