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幾個月前當特區政府仍在全力推動《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時,特首董建華先生一再表示,盡快立法是為了及早平息社會爭議,以便全力振興經濟。到了現在,特區政府決定無限期延遲為《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董先生又說是為了集中精神復甦經濟。像這樣自相矛盾的解釋、像這樣隨便把不相干的政策跟振興經濟掛鈎起來的說法,除了反映特區政府在《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的問題上詞窮理絕外,又能騙得了誰呢?
我們認為,特區政府這次決定無限期押後立法主要是因為政治上的原因、政治上的考慮。
顯而易見,五十萬市民上街反對《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已完全改變了本地的政治生態,更令特區政府及特首陷於前所未有的弱勢。若果特區政府在這個時候或短期內恢復立法工作,那政府除了無條件接受公眾的意見、除了無條件接受不同團體提出的各種反對意見外,根本沒有其他選擇。也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結果是,所訂立的法例跟特區政府及北京政府心目中的法案藍圖將有極大的差距,特區政府及北京政府願意接受這樣的法例嗎?
相反,若果把立法過程延後,便可以讓時間紓緩目前特區政府面對的政治壓力,並讓特區政府及親北京的力量有機會站穩陣腳,部署未來的立法計劃及行動。這對特區政府重新掌握立法的主動權不是更有利嗎?
當然,把二十三條立法的進程押後也包含着協助政治盟友──民建聯的意思。誰都知道,由於民建聯一直堅持要盡快立法、一直要在市民的權利及自由上設立各種禁區,已令這個政黨喪失大量市民的支持。若果特區政府在短期內恢復立法工作,將會重新喚起市民對民建聯種種「惡行」的回應、將令民建聯在未來兩年的區議會、立法會選舉陷於劣勢。這對非常倚賴民建聯支持的特區政府有甚麼好處呢?特區政府又怎能不把立法的工作無限期押後呢?
我們認為,特區政府昨天撤回草案的決定只是把《基本法》二十三條的警報暫時押後,但是真正的威脅並未解除。特首及特區政府將會如何聽取、吸納不同的意見、反對的意見仍在未知之數,而親北京團體及政黨也仍然在躍躍欲試想透過立法為港人設定這樣那樣的禁區,他們最近猛烈攻擊立法會議員劉慧卿就是最有力的證明。在這樣的情況下、在這樣的威脅下,我們認為市民有必要保持警覺、有必要繼續積極表達意見、有必要讓特區政府知道,市民仍然關心二十三條立法、市民仍然不接受任何侵損公民權利及自由的法例。
(圖)極力鼓吹二十三條立法的民建聯已喪失大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