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年輕卡拉OK侍應,下班後與舊女同學及其友人在任職的卡拉OK逍遣,涉嫌將爛醉如泥的女同學帶返自己住所,大肆非禮,欲脫去她的內褲不果,繼而在她身旁自瀆了事。涉案青年否認一項非禮罪,昨在東區法院受審,案件押後至九月十日裁決。 記者:蔡曉楓
二十一歲被告施俊龍,案發時為卡拉OK侍應,被控於去年八月二十五日,在灣仔軒尼詩道一大廈單位內非禮一名二十一歲女子。
樣貌娟好的事主供稱,花名「曱甴」的被告是她夜校舊同學,案發前她曾到其任職的卡拉OK玩耍重遇被告,但兩人並不熟稔。案發日凌晨一時許,事主與男友人及兩名當日才認識的男子到該卡拉OK逍遣,其間她與友人飲下共一打啤酒。
至凌晨四時,已下班的被告主動帶同飲料及食物到事主的卡拉OK房中玩耍,兩小時後眾人結帳離開,事主已飲至醉醺醺,視力模糊。事主其他友人紛紛離開,剩下被告召的士送她回家,但當的士到達目的地,她發現並非自己寓所,於是問被告:「你送咗我去邊?」,被告沒回應,逕自將她揹起登上自己居住的員工宿舍,事主遭被告拋在床上。
事主續稱,當時她身穿黑色背心及牛仔短裙,被告則脫去自己衣服,開始吻她的臉頰、手臂及胸部,事主推開他,「叫佢唔好搞我」,被告同時欲扯脫其內褲,事主稱「我點都扯住條底褲」,但被告並不罷休,撫摸她的胸部及下體,再以手指隔着內褲插入她的下體。事主掙扎推開被告,被告站在她身旁,將內褲褪至膝下,自瀆至射精,並沾濕事主的牛仔裙,事主因酒醉及疲倦而暈倒入睡。
事主在床上睡了三小時,醒後見被告與另一名男子在沙發上睡覺,她立即離開現場。事後她與友人找被告理論,被告表示「乜都冇做過,分開瞓」,事主遂報警處理。
案件編號:ESCC1964/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