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明年1月1日起實施零關稅進口內地的273種貨品中,將有超過半數採用香港的產地來源定義,但當中約25種產品的本地增值部份,或要由25%提高至30%,才能享有零關稅優惠。
財政司司長唐英年昨出席貿發局舉辦「內地與香港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研討會時表示,自6月29日兩地簽署安排的主體內容後,經兩個多月的磋商,在多個範疇取得進展。
在貨物貿易方面,雙方就04年1月1日實施的273項先期降稅產品的原產地規則取得進展。他非常有信心爭取當中過半數產品的原產地規則會沿用香港標準,「就某些有附加值要求的產品,有鑑於內地非優惠的標準已是30%(本地成本要求),在這優惠的情況下,我們不能寄望《安排》下的準則會低於30%。」
據本報了解,273種產品中,以目前香港原產地標準計,223種基於在港進行「特定工序」;50種以在本地成本增值25%以上,被列為港產品。以此計算,如果273種產品的一半以香港標準,一半以內地標準,即有25種產品的本地成本增值比例,要由25%增至30%,才符合零關稅規定,佔總額約5%。
港商一直要求內地接受25%或更低的增值標準,但工業貿易署署長何鑄明指出,CEPA提供的優惠,其實已較其他的自由貿易協議優勝。「北美自由貿易協議所謂本地製造,紡織品要由紗線製造開始計;日本與新加坡的自由貿易協議,本地成本增值要到60%。」
另一方面,唐英年說港府已成功爭取廠商的原產地證書由香港簽發;服務貿易方面,初步構想是由工貿署作前置審核,香港公司要提交文件證明符合CEPA內香港公司的定義,包括在港註冊成立3或5年(視乎行業),有聘用香港員工及繳稅等,工貿署審核後會發出證明書,有關公司要自行到內地申請有關待遇。
他說下一步會向內地建議,陸續開放一些香港具發展潛力的行業,例如增值電訊服務業。何鑄明則稱,會在每年6月前收集廠家建議,向內地提出新一輪的零關稅優惠清單,在10月宣布新清單,令業界可以在下一年的1月1日享受新的關稅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