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浸會大學會計學高級文憑畢業生當街搶劫一名女子手袋,逃入一幢大廈內被保安員擒獲,他昨在區域法院承認搶劫罪,求情指畢業後找不到工作,又拖欠卡數三萬元,犯案與其性格不符,又呈上兩封由神父撰寫的求情信,法官聆畢將案件押後至九月二十五日,以索閱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及勞教中心報告始判,被告還押監房看管。 記者:梁家亮
二十二歲的被告梁宇恆,被控於今年六月四日在大角嘴櫸樹街,搶劫一名女子。
案情指出,事發當晚十一時許,女事主返家行經上址,突然遭被告從後搶手袋,女事主緊握着手袋不放,於糾纏間被告向女事主頭部施襲,女事主痛極放手,被告攜着手袋逃離現場,女事主則從後呼叫窮追不捨,事件驚動一名途人加入追逐,被告其後逃入附近一幢大廈,最後於大廈的大堂遭途人及保安員截停報警。
警員瞬即到場將被告拘捕,於警誡下,被告承認因無錢償還卡數而搶劫,女事主則認出被告及其手袋,手袋內載有現金一千二百多元、信用卡及手提電話。
代表律師昨在庭上求情指,被告於浸會大學修讀會計學高級文憑畢業,畢業後找不到工作,間中從事冷氣維修散工,日薪二百元。被告申請政府學費資助失敗,惟有借卡數繳交學費,導致無力償還累積的三萬元卡數,更遭「大耳窿」追債,經常向被告及其家人致電滋擾,被告亦曾嘗試向朋友相借以還款。
律師又指,被告犯案明顯與其性格不符,被告雖然向女事主施襲,但被告沒有使用武器,事主沒有受傷,並向法官呈上兩封由被告讀中學時期認識的神父撰寫的求情信,指被告成績一般,但非滋事分子,要求法官輕判。
案件編號:DCCC7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