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爭產稱無惡意

女兒爭產稱無惡意

【本報訊】七十年代工廈大王、華廈置業已故前主席鍾江海的第二任妻子,興訟法庭要求收回正室女兒霸住南灣道鍾家大宅一案,正室女兒否認以「賤女人」來稱呼繼母,承認與她關係冷淡及疏離,難以同一屋簷下,但強調本案抗辯到底,非出於惡意,目的只為爭取自己的權益及保護利益。
六十三歲被告鍾寶珠,為鍾江海與第一任妻子所生,她昨作供時承認,九九年十二月收到通知要求她遷出南灣道大宅後,曾與父親對質,更暗中把對話錄音,起初父親否認知道迫遷事故,及後又承認知道。
鍾寶珠形容,與繼母關係冷淡及疏離,但全無敵意,否認在爭吵時曾稱呼繼母為「賤女人」,也否認與鍾氏家族成員發生爭拗。
案件編號:HCA12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