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人在報章招聘欄刊登招聘「帶貨員」廣告,並只用手機聯絡,指示應徵者先購一部全新手機帶上深圳,聯絡接貨人交收完成後,可獲至少二百元酬金,但接貨人取得手機後藉詞離去不知所終,應徵者損失數千元,追討無門。
已失業半年的彭先生投訴稱,多月來他積極「搵工」,早前於一報章看到一則「代帶貨、日薪600-800、每日出糧、男女均可……」招聘廣告,隨即根據廣告上聯絡電話,致電應徵。他憶述當日對方「一輪嘴」的簡介工作範圍:包括代帶指定型號全新手提電話往返內地,當完成交易後便獲二至三百元酬勞,但需自行購買手機。
他說,當時有點猶豫,但對方語調令他不敢遲疑,「佢好趕咁問我有無興趣做?講到好似好多人應徵任佢揀,如無興趣就算,咁我怕人哋嫌我諸多提問咪立即應承!」他根據對方指示,購買一部價值二千八百八十元SamsungA200型全新手機,對方將內地接貨人聯絡電話給他,其後乘火車往深圳「交收」。
彭先生說,他與接貨人相約在羅湖商業城一大型連鎖快餐店會合後,接貨人稱帶他往其電話店供老闆檢查手機;途經一茶餐廳時,接貨人稱「坐低飲杯嘢先」。「佢沿途至坐低都無停口,重話賺到錢就請佢飲茶;佢一直揸住嗰部新手機同佢老闆喺電話做核對,講一輪之後就話部機OK,可以拎去佢舖頭畀老闆。」
他說,當他準備隨接貨人而行之際,接貨人稱其手機店有公安,不便他隨行,更稱兩分鐘後會折返並給他二、三百元的酬勞,但接貨人一去不返。
「其實佢拒絕我同行時已心知不妙,不過嗰度唔係自己地頭,點知反抗後會有乜後果,肉隨砧板上啦!」彭先生說他回港後致電應徵電話投訴,但對方「誠懇」地稱只因有「一名叫發仔的內鬼搞搞震」,並即時索取其銀行戶口號碼,聲稱會轉帳付還給他買手機款項,事隔兩月,但至今仍無下文,再追討時對方手機已停止用。
記者根據四則廣告內所刊出的其中兩個電話號碼分別致電佯裝應徵,對方詳述的工作範圍,與當日彭先生所述的大致相同。對方更強調「多勞多得」且時間自由,「一日帶幾多轉都得,但每次唔鼓勵超過兩部、免得俾人搜到;我會話畀你知買邊啲,你買完打畀我咁就安排上面嘅接頭人交收。𠵱家上面好興Samsung幾隻model嘅手機,但上面一般都賣貴過香港幾百蚊,所以一定會有人要!否則我都維唔到皮啦!」
(○九○二○○二)
本報就有關問題致電招聘「公司」查詢,一位陳先生承認他們確是聘請帶貨員,亦表示早前確僱用了一位名叫「發仔」的職員,但他已離職;對於彭先生的投訴個案,陳先生稱全不知曉,但承諾會跟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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