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強姦青年曾跪叩

涉強姦青年曾跪叩

【本報訊】十五歲少女疑遇人不淑,送酒後不適的男性朋友返家後,遭對方強姦一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大廈看更作供指少女衣履不整,拍門向他求救,聲稱被姦,被告尾隨少女而至,隨即跪下叩頭,連聲說「對唔住」,直至警察在半小時後到場為止。
案發時在天水圍天悅邨做看更的曹同昌供稱,女事主於去年九月八日凌晨二時半,雙手一邊拍門,一邊說被強姦,狀甚恐懼及激動,他見女事主穿了一條牛仔褲,但沒拉褲鏈,令他大為尷尬。
曹又說,女事主自行致電報警,一名十七、八歲青年在幾分鐘後出現,女事主即大驚失色,指他就是強姦她的人,不想他走近,曹喝住了青年,青年跪下叩頭,連聲說「對唔住」,青年額頭撞地,額頭也紅了。
十九歲被告林學文否認一項強姦罪,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112/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