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民建聯的政客以及中共喉舌,利用劉慧卿赴台參加群策會主辦的研討會事件,對她大肆攻訐,已到了群醜亂舞、不忍卒睹的地步。筆者曾在台北的研討會上發言,表示五十萬人上街,顯示「一國兩制」在香港某種程度的成功;這一個多星期以來,看到群醜對劉慧卿的攻訐,筆者只能喟歎:這顯示「一國兩制」的失敗。
筆者並不完全認同劉慧卿在台北的發言,她指摘香港媒體在九七後日趨自律,卻沒有提到在沙士期間以及二十三條立法的報道上,新聞自由所起的積極作用。然而,說她在台北發表「台獨言論」,卻不是事實。就筆者聽到,她所說的,只是表示她認為台灣的前途應由台灣人民決定,對此她沒有異議,但香港對「一國兩制」,卻是沒有選擇。她講話的重點在後一句。
即使她講話的重點是前一句,即台灣前途應由台灣人民決定,也不是台獨言論。因為即使非台獨如國民黨、親民黨甚至主張未來「一個中國」的新黨,也是這麼說的。在台灣,沒有任何政界人士以至任何言論,認為台灣前途不應由台灣人民決定,而是應由十三億中國人民或中國共產黨去決定的。縱使是極少數主張「和平統一」的人士,也認為必須在多數台灣人同意之下,才能實現統一。如果不需要台灣人同意而實現統一,那就不是和平統一,而是武裝統一了。
李鵬飛為了給自己早些時候的「非親中」表現「洗底」,致電電台質問劉慧卿是否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涂謹申趕快撇清關係,一方面與劉慧卿分開來舉行記者會,另方面又接受《大公報》專訪,大談他支持統一的立場。事實上,他在群策會的研討會上,雖有提到「一個中國」立場,但並非如此義正詞嚴,而是有點吞吞吐吐的。
接下來,是香港的中共喉舌,對劉慧卿的連篇累牘的攻訐。內地多份報章,如廣州的《信息時報》、《南方都市報》及《新快報》均加入批劉戰團,以大篇幅報道與批判劉的「台獨言論」。人大代表馬力說,立法會議員「有責任維護國家統一」,民建聯的立法會議員蔡素玉認為,立法會應開會討論劉慧卿的言論是否違反她效忠《基本法》的誓言,工聯會立法會議員梁富華說,劉的言論不符合「一國兩制」精神,他打算在立法會提出對劉的譴責動議。最荒唐的是民建聯屯門區議員陳雲生,竟致函警方要求徹查劉慧卿是否「發假誓」。
這一幕幕的爭相「愛國」的表演,實讓人歎為觀止。《基本法》非但沒有規定香港居民與議員有支持「中國統一」的義務;而且《基本法》列明要實施的兩個人權公約,兩個公約的第一條就是人民有自決的權利。儘管這一條未被列為「適用於香港」,但卻絕非香港人要否定這一條在香港以外地區實施的原則。北愛獨立運動的新芬黨可以在英國國會席上,推動魁北克獨立的政黨也可以是加拿大國會議員,宣誓效忠憲法的人士,並非不可以在言論上批評憲法。
香港的「愛國政客們,還是好好想想香港的事務吧!台灣的前途,真是干卿底事?急急表態批劉,只會使台灣人對「一國兩制」更是謝之不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