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環貸款的特性,是客戶擁有一個信貸額度,如果額度一天未用完,便可以隨時動用;如果已還款,而還款額亦符合要求的話,可以動用的貸款額便會自動提升。這樣的好處是,只要貸款額亦未用完的話,客戶便可以隨意使用貸款。
可是,使用循環貸款必須有紀律,否則所虧欠的貸款可能永遠不能還清。例如額度有2萬元,而最低每月還款額是欠款的5%。假設暫時結欠是1萬元,那麼按照有關條款,到期之時便最少要還款500元。還款500元之後,原本剩餘的1萬元信貸額便會提升至10500元。這個例子之中省卻了利息的計算,這是為了方便計算。
循環貸款的原意,是為了解決客戶短期的資金需要。但假若欠缺紀律,這些短期債項便可能變成長期負債。
因為只要定時按照規定還款,未用完的金額便可再借,於是只要有兩個循環貸款以上,便可以把資金左調右調。例如循環貸款甲戶口要繳交最低還款額,於是便從循環戶口乙中提取款項,用來繳交甲戶口的還款。當繳交還款之後,便可以從甲戶口之內再提款,轉移到戶口乙之內。
如果有多個戶口,便可以十個瓶子九個蓋,把資金左調右撥,以維持良好的信貸紀錄。
如果真的這樣做的話,原本的短期貸款便會變成長期貸款,全部循環貸款戶口,大致總數加起來便成為天文數字。此外,每個戶口都是會收取利息的,而因為是沒有抵押貸款關係,因此利息會較高。如果每次都只是還最低還款額,而又靠戶口左撥右撥的話,最終能貸款的額度會愈來愈少;相反,客戶所欠的債項便愈來愈多。因此,使用循環貸款之時,必須要講求紀律。
麥萃才
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