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元朗一花檔小販不滿食環署掃蕩頻密令生意難做,月前與帶隊的首席小販管理主任爭執,不禁對方揚言「你夠膽搵車撞我」,遂駕貨車企圖撞向該販管主任,結果撞傷一名無辜男途人及導致兩名食環署職員受傷,昨日被裁定一項危險駕駛罪成。 法官指被告雖受挑釁犯案,但駕車撞向人群,罪行嚴重,判監七個月及停牌一年。 被告吳長和,三十六歲,有兩次不小心駕駛案底。 案件編號:DCCC4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