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報章廣告 登門伺機犯案<br>睇樓賊行劫周內第三宗

依照報章廣告 登門伺機犯案
睇樓賊行劫周內第三宗

【本報訊】「睇樓賊」昨又出沒深水埗,先佯裝睇樓用𠝹刀指嚇女業主,將她綑綁及用膠袋笠頭行劫,掠去手提電話、百多元現款及提款卡,繼而迫女事主講出密碼,得手後逃去。今次是一個星期內第三宗同類劫案,而匪徒犯案手法如出一轍,警方懷疑是同一人所為。
遇劫女業主姓廖,四十四歲,她在深水埗汝州街一百九十七號四樓,擁有一個面積約三百多呎單位。她最近在報章登廣告出租,一名男子根據廣告的電話與廖婦聯絡,聲稱有意租樓。雙方約定昨午一時到來睇樓。
該名男子年約四十歲、五呎九吋高,身形壯健,依約抵達上址單位。廖婦不虞有詐開門讓其入屋,但他突然從腰包取出一把𠝹刀,向廖婦指嚇,並用尼龍繩將她雙手反綁,及用膠袋笠頭及毛巾塞口。賊人劫去事主一部手提電話、一隻戒子、百五元現款及一張提款卡後,迫事主講出提款卡密號,得手後逃去。
廖婦掙扎爬起身並奮力鬆綁,向鄰居求助報警,並通知銀行停止提款卡服務。事後證實並無被賊人提走款項,警方接報在現場兜截但無發現,女事主其後返警署協助調查。今次是一周內第三宗睇樓劫案,上周五姓彭五十三歲女業主,她在北角琉璃街的單位登報章廣告出售,一名男子訛稱有興趣購賣,到上址睇樓向女事主行劫。

防賊三大招數
上周二長沙灣元州街一個出租單位,女地產經紀帶客睇樓亦被行劫,兩宗案的賊人均年約四十歲,同樣用膠袋向事主笠頭及反綁雙手,與昨日劫案匪徒手法如出一轍,警方懷疑是同一人所為,正追緝其歸案。
香港業主會提醒業主,在出租或出售物業時,安排客人睇樓要作出防賊措施。包括:
(一)要兩人分工合作,一人在單位內向客人介紹,另一人在街上等候,雙方每隔四、五分鐘通電話聯絡,令賊人有顧忌不敢落手;
(二)睇樓前要先登記睇樓人士身份證資料,以備不時之需;
(三)若睇樓滿意簽訂合約,也不宜在單位內簽約,以防範被賊人行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