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羨慕歐洲文化就是它的書卷氣。美國的書店沒有味道,越大就越是商業消費氣味濃厚,書店內有舒服座位,甚至有咖啡角,無非都是吸引顧客買書,但那些書根本就是大堆頭大製作的時尚產物,書店無非是大出版商的陳列室及經銷處。就是有這樣的背景,才有「獨立書店」這個名詞,表示獨立於任何一家出版商,並不是只銷一家的產品。
倫敦自然也是推銷大出版商新產品的大書店橫行,但畢竟還有老字號的「獨立書店」如Foyles,而最重要的是二手書書店到處可見,不獨指賣古籍的、首次出版的收藏家珍品,而是看舊書、買賣舊書,是閱讀生活的一部份。
以「性首都」馳名於世的阿姆斯特丹其實書卷氣橫溢,不過不大在遊客最感興趣的紅燈區或者博物館,而是在運河旁、橫街小巷的店舖。但即使在大街、在廣場的大書店也是以獨立書店居多:就櫥窗可見,不但不同的出版商,而且不同語文、不同性質的書籍琳瑯滿目,反映的顧客口味是對很多事物、思想都充滿好奇心及研究精神。歐洲的歷史底子厚,尤其是荷蘭,在十五十六世紀宗教迫害最厲害的時候,秘密保存和出版了好些「反動刊物」。
除了書籍,文具、紙張也是考究之極:羊皮紙、草製紙、手染木版印花的紙不下幾百甚至幾千種。走過一家木印店,專門做小型手印卡片,無數花紋圖章、無數顏色顏料,精心設計重叠打印,製成千變萬化的精緻賀卡。一份份的樣本貼在壁上示範,英文標語寫着"Thingsyoucandowithrubberstamps"──令我想起立法會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