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參加興趣行山團的女團友墮崖死亡,法律界人士黃國桐律師表示,類似的行山活動並無法律效力,有如朋友之間相約的自發性郊遊活動,舉辦者與參加者之間沒有契約關係,亦沒有顧客和提供服務者之間責任關係。參加者的安全缺乏保障,須為自身安危負上責任。
香港郊野活動聯會主席陳錫恩表示,現時全港約有一百支興趣行山團,其中五十隊較活躍,經常舉辦遠足行山活動,與其他志同道合發燒友以行山會友,而這類行山活動都是不收費的。
陳錫恩本身亦是一個行山會的負責人,他續稱,隨着近年互聯網普及,不少行山發燒友經常在網上討論區互通消息,交流行山活動資訊,間接吸引普羅市民參加。
他不諱言,這些新參加者的體能及經驗俱欠佳,每次活動時主辦單位都會派人在前後及中央位置引路,及留意新參加者的情況,以策安全。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