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管局:無損政府收入<br>3G商獲准延交保證金1年

電管局:無損政府收入
3G商獲准延交保證金1年

【本報訊】繼去年10月後,電訊管理局再度批准4家第3代流動電話(3G)經營商,延遲1年提交履約保證金,每家持牌商涉及金額達1.3億元,即合共5.2億元。電訊局所持的理由是「協助業界面對轉變中的市場情況」,但該局發言人強調:「再延長豁免一年是一項特別安排,來年不大可能再延長於04年10月到期提交的履約保證。」

本地4家經營商包括和記黃埔(013)、香港流動通訊(CSL)、數碼通(315)及SUNDAY(866),在01年10月22日獲發3G牌照。根據發牌條件,除每年繳交牌費外,經營商必須由銀行提供履約保證,就隨後5年的最低頻譜使用費提供擔保。4家經營商01年10月獲發牌照前,已繳交2.5億元的履約保證,相等於首5年的牌費。

3公司未付次年牌費
去年10月,電管局局長豁免4家持牌商提交履約保證1年,豁免在今年10月到期,原訂4家持牌商須在今年10月22日前繳交第6及第7年分別為6012.4萬元及7024.9萬元的履約保證,即政府應收到第3至第7年期間的5年保證金擔保。除了SUNDAY一次繳足5年牌費外,其餘3家持牌商仍須在今年10月支付第2年牌費5000萬元。
電管局稱,再豁免提交履約保證金1年,是經過詳細考慮業界的要求而作出,政府將此項豁免延伸至所有持牌商,以維持公平競爭。發言人又表示,雖然豁免本年度履約保證,但政府手上仍有未來3年支付牌費的擔保或已支付的牌費,有關豁免不會影響政府收入,因持牌商仍需在持牌的15年內,每年支付牌費。
業界指出,是次電管局再度批准延遲繳交履約保證金,是考慮到個別營運商在逆市中的財政狀況,相信各營運商中將以SUNDAY得益最大。

區文浩任局長之電管局指出,延交保證金,是為維持公平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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