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涉使用假保證書

商人涉使用假保證書

【本報訊】中年商人涉嫌以偽造銀行保證書副本,以圖證明獲印尼國家銀行批出保證金,涉款高達十五億美元(約港幣一百一十五億元),被警方拘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昨在東區法院提訊,涉案商人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九月十一日再訊,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其間還押監房看管。

圖對滙豐不利
五十二歲被告吳捷文,報稱商人,被控於去年二月十九日,在灣仔新鴻基中心三十五樓,使用兩份銀行保證書副本、兩份印尼國家銀行向被告發出有關保證書的信件及授權書副本、一份由印尼國家銀行向被告發出有關五份保證書的信件副本,及一份由印尼國家銀行批出保證書的確認信副本,保證金額合共高達十五億美元,而上述文件為偽造文件,意圖對滙豐銀行造成不利。

回港時被拘捕
控方昨表示,本案案情嚴重,被告經常離港往返東南亞工作,他自去年四月離港,三日前回港才被捕,由於被告經常不在香港,反對被告保釋。
辯方替被告申請保釋時指,被告的家人在香港,如被拘柙恐影響生意聯繫及交易,最後遭裁判官以控罪嚴重為由,拒絕被告擔保申請,案件押後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案件編號:ESCC2772/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