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中年女子聲稱遭保險公司無理解僱及不滿強積金安排,昨闖入北角電氣道保險公司要求見總監不果,突然情緒激動抽出生果刀威嚇,職員報警。警方趕至勸服女事主將她拘捕帶署。
不滿遭解僱女子五十四歲姓王,她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經調查後獲准五百元現金保釋候查。有關的美國友邦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發言人指出,由於有人違反保險業聯會訂下的營業代理專業操守,因此本年四月終止了她的合約,昨日案件交警方處理,不便評論。
現場消息稱,女事主是友邦保險的職員,較早前被解僱後她認為是公司無理,加上不滿強積金安排,多次查問不果糾纏不休,半年前曾在公司地下吵鬧及貼大字報宣洩不滿。
現場是電氣道一八三號友邦廣場四十二樓友邦壽險營業行政部及營業資料部,昨晨十時半,女事主怒氣沖沖走來要求見總監,獲悉對方外出後即十分激動,突然在手袋內抽出生果刀大叫大嚷,職員大驚慌忙報警。
警方衝鋒隊持盾牌趕至,當時女事主垂下手中生果刀情緒漸告平復,但顯得萬分苦惱,自言自語喊叫:「我喺度做咗十三年喇,咁無理炒我,炒咗我都唔知點解!」經警員耐心勸解,約二十分鐘後她終於軟化,惟上警車前一刻又高叫:「卑鄙無恥!炒人唔賠錢!」
法例規定,僱員須由入息中扣取百分之五作為強制性供款,僱主也須提供相等於僱員入息百分之五的供款;除指定因素,僱員不能取回累積的供款及收益。所述的因素包括已達六十五歲退休年齡、年滿六十歲或以上,並永久終止其受僱或自僱身份、永久離開香港、完全喪失工作能力及身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