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首位被學生「拉下台」的浸會大學社會工作系前主任莫泰基,不滿遭校方不合理解僱,興訟勞資審裁處。審裁官認為沒有司法權審理,遂把申索駁回。莫不服裁決,昨向高等法院上訴,指稱大學教職員解僱涉及公眾利益,按《基本法》勞資審裁處應審訊浸會大學,要求把案件發還重審,法官押後判決。 上訴人莫泰基,答辯人香港浸會大學。上訴人曾遭學生貼出大字報,質疑他的教學表現及操守欠佳。浸大校董會終決定把他解僱。 案件編號:HCLA4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