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居民在行人路上踏單車情況隨處可見,但有居民投訴,行人路上因此經常出現人車爭路,十分危險,要求有關政府部門正視,加強取締違反交通規則在行人路上踩單車情況。
元朗居民向本報投訴稱,元朗現已不再是鄉郊之地,隨着新建樓宇落成,外來居民愈來愈多,有不少居民利用單車代步,前往區內各購物點,又或是到公共交通接駁處轉乘其他交通工具。
在元朗居住十多年的丁小姐稱,很多沒有公德的居民,使用行人路踏單車,令行人路經常出現人車爭路場面,尤其在元朗大馬路、安寧路、教育路、媽橫路、媽廟路等地點,情況最為嚴重。
丁小姐表示,她曾在行人路上被單車碰撞,亦曾見有人被單車撞倒受傷,「我就曾經親眼見過一個主婦,係行人路被部單車撞倒跌低,撞倒人嘅單車不顧而去;有啲後生仔更用高速係條行人路上穿插,更加有啲係兩個人喺同一部單車上面,後面個嗰企係車度,咁樣好危險,真係希望有關部門可以做多啲嘢,唔好再有意外發生。」
本報記者於平日一個下午到元朗區查究,途經元朗大馬路、教育路、大棠路等,都見有人在行人路上踩單車,當中除有送貨工人、青少年外,亦有到街市買菜的家庭主婦,都未遵照交通規則,在行車路上行走,而是在行人路上行駛,左穿右插,行人只好左閃右避,甚為狼狽。
運輸署表示,原則上,踏單車人士須遵守與其他車輛一樣的交通規則,在行人路上踩單車屬違法,只能下車在行人路用手推單車,至於有關規例則由警方執行及檢控。
本報已將投訴經警察公共關係科轉交元朗分區跟進。
元朗區議員黃偉賢稱,新界地區的單車違例問題一直存在,他和新界北區的議員一直向政府反映,他認為可在兩方面解決問題,其一是現時新界區很多單車徑,均因政府工程或其他私人工程而被鏟除,以致斷斷續續,其實在政府規劃時,這些單車徑是存在的,政府現在需要做的,是將這些被截斷的單車徑重新接駁成一條,市民便可利用這些單車徑到達目的地,而不會違例使用行人路踏單車。
黃偉賢又表示,政府部門亦應多做宣傳勸喻的工作,要求市民自律,以免因觸犯交通條例而遭檢控。 (○八一八○二六)
1.須確保單車可安全使用。
2.須經常佩戴安全頭盔和在夜間穿上有反光作用的衣物。
3.須確保煞車掣操作正常。
4.單車只應裝上合適的車鈴,而不可裝配其他類型的警告器。
5.須確保車胎性能良好,並已適量充氣。
資料來源:運輸署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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