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北角又發生「睇樓」劫案,一名女業主刊登廣告出售樓宇,昨日接到一名男子電話聲稱有興趣洽購該單位,女業主於是相約往睇樓,結果被對方以膠袋笠頭及綑綁行劫,並遭拳毆受傷,賊人劫得八百元及手提電話後逃去,事主事後被送院治理。賊人手法與周二長沙灣一宗同類劫案手法如出一轍,為四日內第二宗同類劫案,警方疑是同一人所為。 記者:簡明恩
昨日遇劫的女業主姓彭,五十三歲,她在北角琉璃街二號擁有一個單位,較早前刊登廣告賣樓,並留下聯絡電話,至昨日中午十二許她接到一名自稱姓郭男子來電,表示有興趣購買該單位,彭婦於是約他到物業大廈地下會面,兩人見面後便登上單位睇樓。
進入單位後,該名年約四十歲男子突然取出利刀指嚇,揚言打劫,女事主曾作反抗,隨即被對方揮拳打向胸口,事後將她雙手反綁,再用膠袋笠住其頭部及用索帶索住頸項,賊人劫去事主身上八百元現金和一部手提電話後逃去,事主掙脫綑綁後立即報警。警方到場將女事主送院治理無大礙。
本周二長沙灣元州街亦曾發生同類劫案,一名四十二歲女地產經紀帶客往睇樓時被對方行劫,賊人同樣是用膠袋笠頭及反綁雙手。警方懷疑兩案是同一人所為,現正展開追查。
對於四日內發生兩宗睇樓劫案,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表示關注。他指出,有興趣出租或出售樓宇單位的業主要小心防賊,不妨參考下列三項建議:(一)在睇樓前先登記睇樓人士的個人資料,如身份證號碼等,以備不時之需;(二)當安排睇樓時,一定要兩人分工合作,其中一人負責在單位向客戶介紹,另一人則在街上等候,雙方應每隔四至五分鐘用電話聯絡,令賊人有所顧忌無法下手;(三)若睇樓滿意要簽訂合約,亦不宜在單位內簽約,以防賊人趁機會行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