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市公司俊和集團附屬工程公司董事羅炳文,涉嫌串謀行賄建築公司董事及一名九倉高層逾一千三百萬元,以取得九倉及會德豐三個住宅建築工程的機密投標資料,作調節入標價獲取合約,單是其中一項工程的價值便高達四億八千萬元。羅否認三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受審。
四十歲被告羅炳文,案發時為俊和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及俊和地基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涉受賄建築公司董事陳兆榮,昨日以特赦證人身份作供。陳八九至九一年加入九倉集團任助理工程經理,認識當時九倉部門經理黃國宏。
陳自爆離職後成立建築公司,更與黃有不法勾當。因負責工程成本核算的黃可取得九倉工程的落標資料,兩人合作向入標公司提供資料換取利益,五五分帳。
陳指九六年結識被告羅炳文,亦曾提及可協助取得工程合約。九八年被告向他表示已入標競投九倉荃灣一建築工程,要求他給予「幫手」。陳透過黃取得所有公司的投標價後,向被告提供有關機密資料,告知被告公司的入標價「排位」,以便被告將入標價減至最低。陳表示經多次商討,被告終同意支付一百萬元作報酬,陳稱為免被告賴帳,要求與他簽約。
控方案情透露,「俊和」於九八年底終以四億八千六百萬元投得荃灣項目。為掩飾賄款,俊和與陳名下另一公司簽約,支付一百萬元作顧問費,陳收款後與黃瓜分。被告於○一年,再獲陳協助取得投標資料,俊和投得會德豐一項屯門工程後,向陳的公司支付約二百五十萬元,訛稱為西鐵等工程的顧問費。俊和去年八月投標深井碧堤半島工程,被告聲稱可向陳提供一千萬元換取資料,但十二月被捕。
案件編號:DCCC46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