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斥離譜 判囚28日<br>拘押漢脫鞋掟主控

官斥離譜 判囚28日
拘押漢脫鞋掟主控

【本報訊】因涉嫌企圖偷竊被拘押的三十八歲越南漢阮泰山,今年八月七日因不滿申請擔保被拒在高等法院七樓第十四庭,脫掉一隻波鞋擲出犯人欄,「掟中」女主控官金玉的右手臂,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涉案越南漢昨在西區法院承認控罪,裁判官指其行為「離譜」,可構成藐視法庭,判入獄二十八日。

保釋被拒發火
案情指出,今年七月十一日,被告涉嫌企圖偷竊被警方拘捕,其後不准保釋拘押,案發日上午九時四十五分,被告向高等法院申請擔保,被法官拒絕,被告隨即脫下右腳波鞋,擲出犯人欄,「掟中」主控官的右邊手臂。在場的懲教人員報警,被告於八月十八日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而他在八月二十七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企圖偷竊罪,被判入獄十個月。
辯方求情稱,被告七月開始被拘押,他因八月臨近開學,他急需保釋外出照顧一對年幼子女,當他得悉擔保被拒後,失去控制才愚蠢犯案。
案件編號:WSCC1203/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