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子同名人士 入稟控中信港府<br>金德琴貪污案牽連700億索償

與其子同名人士 入稟控中信港府
金德琴貪污案牽連700億索償

【本報訊】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北京中信)前副董事長、兼前嘉華銀行董事長金德琴,三年前因貪污罪在內地被判處無期徒刑,男子金能剛昨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北京中信旗下公司,誣陷金德琴貪污,另控特區政府瀆職,要求賠償共九十億美元(約七百億港元),以及協助金氏夫婦回港。 記者:陳曉薇

與金德琴兒子同名同姓的原告人金能剛,昨分別入稟控告香港特區政府及中信國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根據資料顯示,中信國際金融控股是北京中信在中國境外的金融旗艦,旗下持有中信嘉華銀行。

指特區政府瀆職
入稟狀指由於特區政府瀆職,以致金德琴被人誣陷,在內地被判無期徒刑,其妻李冰清亦被扣內地,故要求當局採取一切有效方法拯救二人,並賠償金德琴名譽損失三十億美元,另控中信國際金融控股誣陷金德琴貪污,指他挪用公款,是撥亂返正,要求該公司賠償不低於六十億美元。
現年八十二歲的金德琴,出生於上海,畢業於杭州浙江大學,主修經濟,為擁有六十年黨齡的高級領導幹部,是中國金融界的元老級人物,歷任中國銀行總行行長、中國人民銀行國外業務局局長。
資料顯示,北京中信於八六年收購香港嘉華銀行,力邀時年六十五歲的金德琴赴港接管並重組嘉華銀行,同年六月,金德琴出任北京中信副董事長,兼任嘉華銀行董事長。一九九○年,國務院從國家外匯儲備中拿出三千萬美元,作為嘉華銀行增資的備用貸款資金,金德琴上任後七年,嘉華銀行轉虧為盈,並於九三年被銀行家雜誌評選為世界千家銀行之列。
惟至九七年間,一間內地註冊公司在港入稟高院,向嘉華銀行追討六千二百萬元存款,訴訟引起中方關注,調查發現有人將款項吞沒,翌年金德琴辭去嘉華銀行名譽董事長職務,當局並於九九年將他拘捕,隨即開除其黨籍及公職。

被判處無期徒刑
二○○○年六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宣判,以「挪用公款罪」判處金德琴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金德琴被指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公款數千萬元之多,情節嚴重,必須處以嚴懲。同年七月,金德琴申請上訴失敗,法院維持原判。
案件編號:HCA3227-28/2003